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要求,我校将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本人及考生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人员
1.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 全部非全日制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程序
需要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汕头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并于入学报到当日,将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给各学院老师。
附件:汕头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