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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Michael PALMER院长等出席全国MPA培养院校2013年度院长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3/8/25 0:00:00

    2013823-24日,全国MPA培养院校2013年度院长工作会议在云南昆明举行,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副院长王建华,法学院院长彭文浩(Michael PALMER)和副院长闫志刚等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云南财经大学承办,会议开幕式由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薛澜主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纪宝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士秋,以及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董克用秘书长等领导莅会并讲话。全国MPA全国147MPA培养院校共约250人参加本次会议。

 

    在全体会议中,董克用秘书长做2012-2013学年度教指委工作报告,刘丽军副主任委员通报了师资队伍建设问题及双师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计划,薛澜副主任委员介绍了第三批MPA院校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情况及评估认证有关工作计划,王浦劬委员介绍了核心课程教学纲要工作进展情况,以及MPA学位论文标准制定工作和MPA学位基本要求工作计划,姚先国委员介绍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果,徐晓林委员介绍师资培训工作成果以及工作计划,谢佳宏主任通报了MPA案例库的建设情况。

 

    在分组会议中,各MPA培养院校交流了各自MPA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并分别就MPA教指委制定的有关MPA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学位论文标准、师资培训工作方法和计划等讨论稿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热烈讨论。Michael PALMER院长和闫志刚副院长分别介绍了汕头大学MPA的办学特色以及工作情况,并与小组中已通过评估的兄弟院校交流了有关MPA教学合格评估的经验。

 

    作为第五批培养院校,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了解了MPA专业学位的特点,以及目前的发展现状和今后的培养改革方向,学习了MPA教育的相关政策、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管理水平、办学模式等,将有利于我校的MPA教育发展,也有助于更好地准备MPA教学合格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