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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副院长李平教授等出席全国MPA新增培养单位培训暨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1/1/20 0:00:00

    1月17-18日,全国MPA(公共管理硕士)新增培养单位培训暨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研究生学院副院长王建华教授和法学院副院长李平教授出席。

 

    国务院学位办黄宝印处长、国家公务员局刘丽军司长及全国MPA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朱立言教授等莅会并讲话。MPA教育评估专家组组长、全国MPA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童星教授介绍了MPA的评估要求以及在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介绍了MPA教育培养的经验。会上46所MPA新增培养院校进行了热烈讨论。

 

    王建华教授和李平教授积极发言并和与会者进行了较广泛的交流。通过本次会议,进一步了解了MPA专业学位的特点及在我国的发展概况,学习了MPA教育的相关政策、培养方案、办学模式等,将有利于我校MPA教育的发展。